从以上讲过的内容来看,按照我的观点,针对神经质的实质加以论断,并根据其单纯与复杂等差别和情况,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普通神经质,发作性神经质,强迫观念症。以前曾经另列疑心病,共分为四种。但是,根据后来的经验,因为它和普通神经质几乎很难明确分开,所以,确定将这个类型去掉、并入普通神经质之内。
过去的学者们对于这一分类未能充分注意。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神经质的实质,只是从症状的外貌来考虑分类的缘故。遗憾的是:现在的学者们对这种强迫症和普通神经质是同一种类这一点也不能充分理解。但是从它的治疗结果着眼,根据这两者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同样的日数得以根治来看,它们是性质相同的问题是很明确的。过去,对这种强迫观念曾认为是治疗非常困难,而且容易再犯,几乎是不能根治的。
歇斯底里或进行性麻痹,对其分类从十分单纯到复杂,以及其他各种变型,可分为许多种类型,就因为对它的实质已完全了解。神经质也应当是这样,只要能够弄清它的实质,当然,上面的分类是可以的。
这些病症的互相转移变换或合并等情况,和其他疾病是相同的。普通神经质者,不带有强迫观念样症状的人很少。另外,强迫症没有普通神经质症状的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