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谓神经衰弱症的否定

历来就有所谓纯粹是后天性或外因性神经衰弱症之说。以我之见,这是一个不合理的病名,而且反倒容易会带来各种误解。对此,简要地说,这只限于对身心的急性或慢性虚脱、或疲劳状态而言。即,这是由于心身的过度疲劳、灾害、伤感、营养不良及其他各种疾病造成的结果,是它破坏了患者本人平素健康时新陈代谢的平衡状态。总之,这时几乎都是体重减轻,故而常常会把它当作首要的目标。这时,身心机能必然呈现比尔德所说刺激性衰弱的状态。或者说各种病后的症状或疲劳时常有的一般状况等,它们几乎都要出现所谓神经衰弱症。对此,实际上丝毫没必要专门拿神经质和神经衰弱加以区别了。

另外,有的认为人的精神过劳和身体过劳是两码事。这和把腕部疲劳与脚的疲劳看做两类是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把精神疲劳叫做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的症状伴随身心疲劳或病后的恢复过程必然会消失。例如,登富士山疲劳的结果,出现腰、腿等部位酸痛,几天之后就能恢复。同样,复习考试过劳带来的头痛或失眠等,不久也可以恢复。只有在因为受疑病观念支配、主要精力固着于病态感觉的时候,伴随着神经质素质的严重程度,其症状必然会变得复杂严重起来。而且,即使疲劳恢复、或病后的身体复原,有的人自觉症状永远也不会消除。但这并不是什么神经衰弱症,而是由于精神上的固着而引起的神经质症状。直到对这一事实能够确诊时,才可以对它的治疗方针和预后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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