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眼科博士把一位患者诊断为近视或潜在性远视后,给了够服一个月的丸药打发回家。据我们一般见解而言,医学上由于某种理由,判断确实十分困难。但是,还有一位标榜自己是专治生殖器方面神经衰弱的博士,他对某一位年轻的处女诊断为潜伏性淋病,并让她每天进行局部性冲洗,治疗期一个月,并要预交两成定金。
从医学上讲,确实可以大体上预先规定好治疗期限。但如这种情况,据我来看,这位患者的这种病很难想象可以治愈。另有一位医师,大力宣传自己的返老还童法。我最近曾接待了三、四名经受过他这种手术的患者,他们都被迷惑,想通过这种手术可以治好神经衰弱,当然,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目前,治疗保健方面也和服装穿着那样,出现了一种因追求新颖而此起彼伏的潮流。因此,有很多医生,一听说是神经衰弱,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就给予通电治疗。并且还流行着注射精液蛋白(Spermatin)、碘、钙、生理盐水或其他什么东西等的做法。足足地接受完了这些治疗之后的神经质患者,虽然受够了毫无疗效的“新疗法”的惩罚,但是,仍有新的患者陆陆续续,接连不断地来蒙受他们的迷惑。这些都属于社会上存在的,那种医生与患者间的对应关系所决定的必然现象。如果患者一方一味地迷信这种眼前的暂时性精神安慰,要求接受这些换汤不换药的所谓“新疗法”,那么,医生这一方面也就必然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能满足患者需求的门庭与设置。
如象这些通电疗法或注射疗法,可以说在开始的三次、四次里,似乎都会收到某些所谓的疗效。这主要是由于在精神上受到了伪装暗示的作用。到了七次八次、或第十次,就会恢复原状,失去效能。再往后,无论持续多久,也不会再出现什么效果。但是,患者中那些最憨厚愚蠢的部分人,有的竟要经过60次或80次之后,才终于因为毫不见效而来找我。
从医生的角度讲,对类似这样的治疗,经过数次之后,如果患者感觉见轻,医生也可以认为这是治疗取得的效果。如果此后患者不再来就诊,医生当然也不可能知道疗效是否持久或短暂。这对于并非从事专门研究的医生,更不能勉为其难。这样做的结果,也就无法知道医生与患者谁好谁坏。只有经过较长时间,双方那追求侥幸或好处的想法,才有可能逐渐淡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