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痛苦,解释起来或许有些困难。所谓痛苦,它是—个抽象概念的名词,是一个与快乐相对应的词语。它和明与暗,前与后相同。如果终止其相对比较的关系,此类词语的意义则立刻丧失。这类名词都分别表示着自己持有的某种具体的或抽象的思维涵义,如果这种意义不再存在,例如当你自己现在的立足点不再存在,那么,针对你的现实,前与后这一组对应概念也就不复存在;再如当你现在的视知觉不再存在时,那么,对你现在感受到的明与暗这组对应概念也就不复存在。可见它们都是分别就其特定条件表示着它原本具有的自然状态。不加苦与乐的评判,听其自然的话,也没有谁善、谁恶,何是、何非的判断。在这种时候,就没有对痛苦的倾诉。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把它比喻力“身入深山不见山”。即当你进入痛苦之中,对于痛苦听之任之,不以为然的时候,你已经感受不到自己当初感觉到的那些所谓的痛苦,自己虽然十分明确地觉察得到自己脑袋的存在,但如不去照镜子,也就无法对自己脑袋当时的情况作出评价。然而,却一切照常,任其自然地丝毫没有什么不安。对于痛苦同样也是如此。只要不是麻痹或丧失了知觉,不论是聪明善感的人或是一般凡人,同样都能适应当时情况准确地判断出其生理方面或心理方面存在的痛苦。但是,只要不把这种现实投影在他思想认识的“镜子上,对它也就不能进行评价,所以,也不懂得要把它叫做痛苦。我想可以用爱因斯坦(爱因斯坦,Albeirt,Einstein,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33年因受纳粹政权迫害迁居美国。他在物理学的许多领域都有很重大的发现和贡献。特别重要的是建立了相对论理论,揭示了空间时间的辨证关系,加深了人们对物质和运动的认识。这在科学和哲学上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因此,他于1921年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译者注)的相对论原理对这种情况加以说明。例如站在铁路旁边看火车行驶,就会看到各种不同的速度。但是坐在火车里,它是什么样的速度自己却很难感受得到。假如我现在能乘坐光速的物体上,那么人间社会的所有物体状态就全部消失得再也看不到了。同样,倘能对待痛苦听之任之,回到其自然状态,无论多大的痛苦也就感觉不到了。前面列举的那位在电车中烦闷不安的患者,如果他能把这种不安视作必然。一切任其自然,摆脱思想矛盾,使不安的感受恢复到自然狀态,那么对这种不安就会感觉不到,也做不出什么评价了。这时候,他也就能够得到“正常心态合于道”的体验了。心悸加剧发作患者,受到死亡不安的袭击时,虽然没有这种程度的恐怖和痛苦,但是当他发作时,倘能断然放弃一切寻求治疗方法和安心的措施,听其自然地忍受着原有恐怖的话,就立即能够感受到这种“正常心态合于道”的体验。历经十年的心悸加剧发作患者,经过我一次诊治即获痊愈,此例,在拙著《神经质的疗法》一书中列为第一例。
什么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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