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联合作用
我认为意识一词,不能解释为能力方面的或活动性质的涵义。因此,我不愿使用意识活动或潜意识的作用等说法。我感到对于意识只能做为一种状态来加以理解。在解释说明精神现象时,对弗洛伊德那种随随便便地以目的论观点只顾顺应着某种趋势加以说明的作法,我感到很不满意。我认为应该拿它作为一种自然现象,经常如实地科学地进行观察记述。现在,在说明关于注意和意识两个问题的时候,首先需要就一般精神现象最简单地阐述一下我个人的见解。
精神现象,首先是对我们的身体结构,即对于有机体的内外施以刺激,从而出现反映、产生变化时发生的那些现象本身,就是精神现象。例如使用电流计、晴雨表、温度计等组合成的仪器设备,当电流、气压、温度等发生变化时,它们的针就摆动,从而显示出一定的变化。
施加刺激引起的各种变化,无论是在有意的或无意的状态下,都会作为一种体验在我们的身体内部形成印迹被保存下来。这样积蓄下来的许多体验的内容,它们和现在新发生的刺激,将按照它当时最适当的条件、近似、相反、习惯等关系,自然地彼此发生联系,相互推动,构成各种精神活动。这就是精神现象的联合作用。手碰到火就缩回,突发的声响会使你不由地跳起,心情郁闷就感到四周黑暗、看到华严瀑布就可能联想起跳水自杀,看到博爱的字眼就浮现出神的形象,听了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悲剧故事,将会自然地哼唱起“有得有失”的谚语,一发生腹泻就联想起菌痢等等。顺应着这些经常出现的新的内外刺激的变化,所谓“知、情、意”四面八方的联合作用就会发动起来了。这些观念、情绪和行动又进一步成为新刺激,从而形成一种不间断的精神活动的环流。而且这些变化和转换的发生,并不受有意或无意等意识形态如何的影响,就象不分白昼黑夜,不论是有形的可见物或不可见的一切自然现象都在不断变化,象河在流,动物在爬行蠕动那样,永远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