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术是一种对症疗法

催眠术是一种对症疗法

治疗方法大致可分为根本疗法和对症疗法两种。催眠术乃是一种对症疗法。也可以说是对因疗法的间接疗法或辅助疗法。然而,关于催眠术治疗效果的报告,特别是非医生的报告中,往往有所谓治好结核或癌肿等病的事例,这些对于学者们来说是毫无参考价值的。连伯龙哈依姆报告中的所谓全愈病例都有胆石黄疸、游走肾、肺结核、静脉炎等。然而我们在讨论催眠术的应用时,只根据病名来列举事实几乎是无意义的、毫无用途的。必须从症候方面乃至间接的或辅助的方面进行观察。倘若以病名来说明催眠术的效果,那么除神经质和歇斯底里以外,其他恐怕都可以说是无用无效的。相反,如果从症候的或辅助的观点来看,几乎在所有疾病都可以找到它的用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什么病大多数的患者必然常常带有神经性症状。尤其是先天性神经质,随着其程度的增强,其本病症状及其以外症状都较强烈而且又较复杂,或原有的疾病业已治愈,只有主观症状固着而不易解除。他所说的产后出血等也是由产褥中引起的各种病,或即使病的变化已经恢复,却只有主观性症状,恰如遗留暗示那样已经固着不能解除。即本人先天性神经质强时,其出血症状也应该是严重的。伯龙哈依姆的例症中还有腹膜炎之后下腹痛、关节炎之后关节痛等全愈的例子。连腹膜炎和关节炎都可用催眠术治愈,可知这样自以为是地贸然断定是不行的。再如大灵道家认为催眠术还可治好脑溢血的半身不遂也都是同样的缘由。也许是诊断上的错误、或许是该病实际上加进了神经质症状。前面提到伯龙哈依姆报告的即使是各种器质性疾患,也同样靠催眠术解除了他的主观痛苦,与此同时不过是对其本病症也使用了其他医疗方法,或经自然过渡,当然应该治愈的病必然也会治好的。我们常常见到有些病可以有各种机会治好。象伯龙哈依姆的游走肾病例,它由此带来的多种病状,通过催眠术也可能提供某些治愈机会。某女患者主诉经常腰痛,诊断结果判断为子宫后屈位。已决定施行手术,由于某种原因未做手术就结了婚,第一胎分娩后原有症状全部消除。此间她当然可以遇到许多治疗的机会,倘若当时遇到了咒符或其他什么疗法为她试治过,那么这一效验就得归给这种疗法了。

催眠术作为一种症候疗法,首先在于解除患者的主观痛苦。所谓痛苦都属于主观性的。主观性痛苦的说法也许带有什么语病,但象什么疼痛或运动障碍或五官感觉异常等,实际上都没有什么客观性原因,而都是属于精神性或神经性原因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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