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与意识的关系

关于注意与意识的关系这–问题,例如有曾看到过中风患者而引起恐怖的甲乙二人。俟后,经由某种机会,甲引起了临场苦闷,乙发生了定型的半身不遂症。那么,甲乃是神经质,他由于害怕自己是否也会突然失神昏倒,因而不肯去群众场合或剧场和大街等。这样,他应属预期恐怖,所以不会发生剧烈的感动或意识混浊现象。因此,我认为对他使用从外形着眼的临场苦闷这种病名,倒不如使用血逆昏倒发作恐怖或心悸加剧发作恐怖,这种反映病症内情的名词较为贴切,至于患半身不遂的乙,乃是歇斯底里。他由于某种偶然机会引起恐怖感受,形成了意识上的混浊,固着在无意识注意的状态,它和催眠状态是同一原理,是一位呈现这种固定症状的患者。由此可以认为神经质是理智性的预期恐怖,歇斯底里是感受性无意识机智者。这就是我的见解和潜意识学说在其根本意义上的不同之处。潜意识学说只看到了它的结果和状态,而我的主张则着眼于症状的形成条件和过程。当我治疗这类病症时,正是这种理由,并不重视与意识方面的关系,倒想对其致病条件加以整理。

以上所说,对神经质的症状是从注意失调方面着眼观察的。对这种症状的疗法,一般必须通过精神上的自然发动,力求使意识的末梢性自然地恢复。例如通过作业疗法,顺应患者的欲望因势利导,引导他把精神完全指向工作方面,不让他留有自我观察思考的余地。

不过,这儿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关于神经质者的每种症状,在形成时已经发生注意的固着。因此,要想使患者将注意集中指向这里,反倒很自然,也符合意识末梢性的道理。或者说,因患者目前固着于这一症状,处在十分痛苦和恐怖的境遇,所以,要求患者否定或排除症状,则还勉强,用力地自我观察,即所谓的思想矛盾之中,必将在注意对象与自我评判之间造成精神冲突。因此,最好让患者将注意集中指向其症状,直接感受一下这单一的痛苦。这种注意,什么时候成为无意注意时,他自己将会逐渐变得感觉不到这种痛苦。

例如对待神经质的耳鸣症,我让患者全天将精力用在读书、工作和谈话之中,不把注意力放在耳鸣上。就这样,如果患者能够完全彻底地采取这种态度,从而得到顺应自然的体会,进入无意注意的状态,那么,多年来的耳鸣,在几周之内,就象彻底根除那样忘却了。但是,如果患者不能如上去做,耳鸣将会越发加剧,不敢大胆实行,其耳鸣的忘却将需要较长的时间。这一问题,就与听着室内挂钟的声音,渐渐失去对它的知觉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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