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疾病的治疗,根据诊断,方可决定。未能弄清疾病的实质和症状的病理就施治,其罪过所及可以说是无法衡量的。对神经质的诊断,除一般器质性疾患外,还要和由各种精神病及其他异常人格引起的症状加以鉴别,并须探究它和其他症状并发的缘由,必须研究所谓疲劳性神经衰弱症、身体的及精神的过敏性素质等的并发情况。因此,疗法要适应该病的本质和状态,还要注意随机应变,不能机械地拘泥于某种模式,或必须戒除象矫角杀牛那样仅拘泥于症候疗法的蠢事。

根据我的观点,神经质的疗法,当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治疗方法。其着眼点,必须是对疑病素质的陶冶或锻炼疗法和对精神交互作用的破坏或除去疗法。

我们在目的与手段之间,不应常常出现严重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面对某一特定的目的,必须分别掌握与之相当的方法。本篇,我想首先提出有关本疗法的心理基础,然后说明我设想的特殊疗法。并进一步阐述作为神经质特殊病型的发作性神经症和强迫观念症的疗法。从而阐明我在治疗上的主要着眼点。对于神经质各种症状的疗法及其他各种物质疗法和精神疗法的价值或关于它们的谬误,即使不再专为浪费笔墨,由此加以推断的话,也应该有可能自行理解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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