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观念的性质
强迫观念和一般神经质的差别是:一般神经质如常有的头重、眩晕、不眠等,其症状只是痛苦或恐怖。但是,强迫观念却硬是要求自己努力对羞耻不感到羞耻,对痛苦不感到痛苦,或者对结核恐怖也不要发生恐怖。甚或进一步出现担心该恐怖是否已经袭来等的预期情感,存有极为复杂的精神冲突。这就是两者的区别点。
关于强迫观念,不可忽视的一个要点是:其观念本身决不是什么病态的,而是任何人在日常都会出现的感觉或情感。例如鼻尖恐怖的病例,在读书等向下方看的时候,很可能看到鼻尖这个众人共同的事情。但是,众人之所以不注意能否看到鼻尖的问题,是因为”心不在焉,熟视无睹”。一旦发觉之后是把它忘却呢还是固着于此呢,这就是能否成为强迫观念的分水岭。对于必然能看到的鼻尖,却企图不感不知,这种对抗性的精神冲突日益发展的结果,就是精神上的固着,就是强迫观念。也就是说,这种强迫观念只是由于很小的偶然机会引起的。例如,中国古代一位生有美须的人,有一天被国王问道:“你的胡子晚上睡觉时怎么办呢?”从此开始,他便对自己的胡须形成了精神固着。或者象在临考前的复习中引起鼻尖恐怖。再如在婚礼时因拿杯手颤而发生颤抖恐怖。或向佛坛放供品时因发现自己的手不干净,由此便引起了渎神恐怖或不洁恐怖等等。
一般神经质和强迫观念的差别,已如上述。当然,这两者之间相互移行的情况是很多的。例如,历来一般被认为是强迫观念的临场焦虑就是其中之一。也有以我说的发作性神经症作为典型的。例如在马路上,在人群中,在没有人的僻静处,在电车里,在考场中等等,有时就会引起心悸、眩晕、失神猝倒感等的发作。为此,认为自己实际上患有这种病,而且在现实中也出现了这种发作的患者,接近于一般神经质。相反,如果自己认为并非确有此病,只是感觉自己属于这种预期恐怖者,那就接近于强迫观念。